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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開案、派案工作分配及調度
2.個案評估、關懷電訪、居家訪視
3.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
4.分派並督導居家照顧服務員的服務狀況、相關教育訓練辦理(包含授課)
5.與政府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
6.結案追蹤、個案輔導及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
7.其他相關業務辦理
工作地點: 新北市
工作時間:週一至五08:30-17:30
休假制度:週休二日
工作待遇:38,000-43,000元
聯絡人:宋翰林先生
聯絡電話1:02-22551968分機3912
聯絡電話1:02-22551968分機3912
人力銀行:https://www.104.com.tw/job/86fyr?jobsource=company_job
電子郵件寄履歷表:angus.sung@suncherish.com.tw
其他:
善誠長照Line: @520sctw
工作經歷: 1年以上
學歷要求: 專科以上
科系要求: 社會學相關、心理學相關、醫藥衛生學科類
語文條件: 中文 -- 聽 /精通、說 /精通、讀 /精通、寫 /精通
台語 -- 中等
擅長工具: Excel、PowerPoint、Word
工作技能: 個案照顧服務,行政事務處理
證照: 高考社會工作師, 高考護理師, 普考護士執照, 專科護理師, 照顧服務員單一(丙)級技術士,其他醫事師級證照
具備駕照: 不拘
其他條件: 根據長服法,擔任居家服務督導員需符合以下資格:
一、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。
二、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、醫學、護理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營養、藥學、公共衛生、老人照顧等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。
三、專科以上學校,非屬社會工作、醫學、護理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營養、藥學、公共衛生、老人照顧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,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,且具一年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。
四、高中(職)學校護理、老人照顧等相關科、組畢業,且具三年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。
五、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。
六、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