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(簡稱國藝會)1996年1月,依據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」成立,是一個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、獎勵文化藝術事業,以提升藝文水準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。
為具體落實設置條例所賦予的任務,深耕藝文發展的土壤,本基金會將階段性業務藍圖規劃為四個面向,分別是「研發」、「補助」、「獎項」與「推廣」。期望透過研究發展檢視本會的發展目標,並積極觀察追蹤藝文生態的變化;經由補助與獎項鼓勵藝術工作者長期從事創作、推廣藝術教育;致力於推廣的運作,將藝文資訊傳遞給藝術工作者與社會大眾。
為確保基金與經費得到有效的管理與運用,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,董事會負責基金會業務方針之核定及基金之保管運用;監事會則負責稽核並監督基金會之財務狀況。相關政策及計畫由執行長率執行部門依原則推動。
公司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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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傳真:02-27072709
統一編號:
員工人數:50
資本額:60億
公司負責人:林曼麗
勞健保、勞工退休金提繳、員工團體保險。
不定期員工自強活動、藝文參訪或講座。
其他項目依契約約定。
依本會相關規章辦理